福建:明年起网吧等专营性项目向社会招标
东南早报 2006.12.12
2007年1月1日起,《福建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将正式实施。目前,该征求意见稿已经由福建省发改委向社会公布。意见稿规定,备受社会关注的网吧经营权、文化体育活动冠名权等专营性项目,以及户外广告、公交线路经营权、客运线路经营权等依附于市政公用事业及设施的经营性项目均应向社会招标。
据介绍,下列有限公共资源配置项目选择经营人、承办人的,必须进行招标:网吧经营权、文化体育活动冠名权等专营性项目;户外广告、公交线路经营权、客运线路经营权等依附于市政公用事业及设施的经营性项目;非经营性的公共设施(包括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设施等)的日常养护,公共场所保洁,大型公共设施的物业管理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资产出让、租赁等;罚没公物及其他公物的处置等政府部门依法履行公务所形成的公共资源;其他有限公共资源配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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